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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富管理跨境法税问题《百问百答》
我是中国身份,我在境外设立了离岸信托,受益人是我的孩子,信托设立当时孩子是中国身份。后来,孩子去美国留学工作并加入了美国国籍,该信托的受益人,是否会有美国的税务责任,如有则是什么样的税务责任,该如何规划?
很多拥有海外资产和海外公司的中国企业家高净值客户,从跨境税务规划、资产安全保障和财富代际传承的角度出发,会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之下,设立离岸家族信托,将境外的金融资产、海外公司的股权和不动产等置入离岸信托架构,并指定自己、配偶和子女作为离岸信托的受益人。一般情况下,前述信托的委托人和受益人的身份都是中国居民。
同时,中国的企业家高净值客户,都非常重视孩子教育,注重培养孩子的国际化视野,所以往往会在大学或研究生阶段,甚至早在高中阶段,就把孩子送去国外接受西方教育,其中送美国留学便是其中的首选。按照这样的教育规划路径,很多孩子大学或研究生毕业以后,很多人会选择留在美国工作,甚至申请取得美国身份,并在美国结婚生子,安居乐业。
在这样的情况下,假设离岸信托设立在前,孩子获得美国身份在后,那么这个离岸信托的受益人的身份,就会从中国身份变成了美国身份,那么这个离岸信托是否会产生美国的税务问题。
本文旨在分析上述问题,并给出详细的结论和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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